浏览数量: 94 作者: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 2024-03-15 来源: 本站
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,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。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对山东蓝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有机硅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。
一、项目简述
项目名称:年产40000吨有机硅项目
建设单位:山东蓝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项目性质:改建
建设地点: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青岗集镇田庄村青菏北路与规划支路交叉口西88米路北
项目建设内容:在原有企业基础上,购置混凝胶、液体胶、硅油、110硅橡胶、羟基硅油、循环水系统等设备设施210台套,实现企业生产效率提升,人工节约,产品质量提高等,延长整个产业链条。项目达产后可生产混炼胶2万吨/年、液体胶1万吨/年、羟基硅油5000吨/年、裂解DMC5000吨/年,共计有机硅产品4万吨/年,预计新增营业收入3.2亿元。
二、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山东蓝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孟总
联系电话:13790158787
三、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
评价机构:山东富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工
联系电话:17310936582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36jg9CigcYru8CelW-dKuA
提取码:tpnb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,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、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建设单位:山东蓝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2022年11月15日